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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报送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人才科 发布时间:2025-06-09 11:40 浏览次数: 【字体: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泸高校及有关重点企业

根据《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办发〔2023〕73号)要求,我局拟调整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行业协会、学会等工作,并从事医药卫生、中医药、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技术经纪等专业工作且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胜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一般应具备医药卫生、中医药、软科学、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技术经纪等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个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级,且人数不超过专家库总数的三分之一(时间截至2025年6月16日);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党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进入专家库;

(七)不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或受到党纪、政纪和政务处分等情况;

(八)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7周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九)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职称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的监督与管理。

三、推荐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推荐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或区县(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意、市科技局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程序,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的人员,填写《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其真实性,并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在《推荐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相关印证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

(四)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负责审核。

(五)经审核同意的拟入库专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入选人员进入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四、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根据每年度的评审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参加评审活动,对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对于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原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专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临时调整。

五、推荐材料要求

《泸州市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人员名单》(附件1)和《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身份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等印证资料盖章扫描件。

六、推荐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2025年6月16日24:00前将推荐人材料送交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二段19号204办公室

联系人:贾小琳;联系电话:0830—8900807,手机号码:13882777150;邮箱:359101531@qq.com。

举报投诉电话:3128362。

 

附件:1..泸州市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人员名单.xlsx

2.泸州市自然科学研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申报表.doc


 

 

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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